泸西县关于调整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的通告(第77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决定自11月26日零时起,将中枢镇阿庐社区阿庐大街118号调整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风险区。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疫情防控需要大家共同行动,让我们一起努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动态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报告,按要求检查就诊。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