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2022 年 11 月 8 日,泸西县在重点人群定期核酸检测中发现1 例初筛阳性人员,为迅速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泸西县社会面实行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健身房、文体中心、舞蹈房等健身场所,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网吧、KTV 歌厅、茶室、酒吧、游戏厅、游乐场、台球室等娱乐休闲场所,洗浴中心、美容院、养生馆、足浴店、保健按摩店、棋牌室等密闭经营场所,景区、景点等旅游场所,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暂停营业;县城、乡镇和农村集市赶集活动、广场舞暂停,公共交通行业暂缓运营。
二、其他行业在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前提下有序经营。其中,餐饮(含烧烤店)行业禁止堂食,采取线上点单、到店自取、无接触式送餐等方式提供服务;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超市、农贸市场、银行等营业场所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 5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三、做好个人防护,进出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1 米线”等防控措施。
四、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做到“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五、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出县,确需外出的,经查验云南健康码显示的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和绿码后方可通行。
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就要管防控”的要求,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和监督管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提高警惕,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消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10 大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临时管控管理相关工作,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之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如有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 年 11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