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丨新一期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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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西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的通报


现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近期在城区内查获的4起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曝光,其中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3辆次、不按规定乱停乱放1辆次,具体情况如下:


一、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问题


(一)胡春林(车牌号:云AF**7N),泸西县中枢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2021年9月21日7时25分在阿庐大街与鹤山路交叉口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二)王铁(车牌号:云GW**68),泸西县白水镇初级中学教师,2021年9月24日17时38分在云鹏大道与阿庐大街交叉口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三)赵正文(车牌号:云GB**36),泸西县午街铺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职工,2021年9月26日11时30分在云鹏大道与阿庐大街交叉口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二、不按规定乱停乱放问题


马秀(车牌号:云GM**60),泸西县旧城镇党委副书记,2021年9月21日9时43分在文秀路与阿庐大街交叉口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


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西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11日



资料来源丨中共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泸西县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