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西县永宁乡一村民利用捕兽夹捕获一只成年豹猫被举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接到报警电话后,记者与当地公安森林警察大队的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经民警鉴定,这只体长70厘米的豹猫是一只一岁左右的成年豹猫。
据民警介绍,用捕兽夹捕获豹猫的男子张某是永宁乡阿朝村上寨村民,由于对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不了解,在距离村子五公里的农田里安放捕兽夹捕获野生动物。
在现场,记者看到,该豹猫被捕兽夹夹住,整个身子动弹不得,左前腿关节以下被夹断,骨头裸露。民警随即将受伤的豹猫带到专业的宠物医疗机构,对其进行治疗。
张某捕杀豹猫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悉,受伤的豹猫正在当地公安森林警察大队安家,民警介绍,待其伤势恢复,适应野外生存能力后,再将其进行放归大自然。
民警呼吁
从我做起,拒绝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以实际行动保护和拯救野生动物,保护好资源永续的生态环境。
民警表示,对于非法猎捕、杀害、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
图文丨朱文平